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技术协议系统构成及设备要求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主要、喷嘴、瓶头阀、电磁阀、灭火剂储瓶、压力讯号器等部件组成,并于火灾报警气体灭火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控制盒、声光报警盒、声光报警盒、放气指示灯等部件组成为具有探测、报警、实施灭火功能为一体化的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其控制部分可与计算机控制中心相衔接。 系统形式: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灭火介质: 七氟丙烷。 系统的保护范围: 机房 压力容器要求 系统设备需经过国家消防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获得许可证(压力容器)。 储存容器、驱动钢瓶(如有)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规定。
系统的设备,包括安装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布线方法、安装工艺、调试开通及验收等,均应符合标准。 压力容器钢瓶上的瓶头阀的安全阀应采用知名安全阀专业公司的安全膜片,安全性能可以得到保障。 气体灭火系统中各灭火剂瓶头阀出口均应安装安全保护帽,使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一系列过程中,即使灭火剂钢瓶误启动,也能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压力容器钢瓶上的瓶头阀应采用HPb59-1(Y)冷拉黄铜棒锻压成型,使得瓶头阀材质呈流线流纹组织结构,密度增大。保证瓶头阀受撞击后不会断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