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统称为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可以由一种气体组成,也可以由多种气体组成。灭火剂的物理性质可分为:液化气体灭火剂和非液化灭火剂。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是由气体灭火剂的灭火性质来决定的。
系统保护方式 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一般民用建筑主要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主要是因为保护区可以做到全封闭,对于工业设备的灭火系统一般采用CO2局部应用系统,是因为保护对象不可能做到全封闭,如机器设备等喷射时浪费较多。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是指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强度直接喷射灭火剂,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CO2灭火系统不小于0.5min)
系统应用方式
分为有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一般在保护面积(体积)较小的场所(面积<100m2、体积<300m3)并且设置钢瓶间有困难的,应采用无管网灭火系统(钢瓶安装在气体防护区内)。其他的应采用有管网灭火系统。
设置钢瓶间有困难的指的是: a、因为钢瓶间的防火等级较高,一般的耐火极限为2.5H。 b、一般大楼内的机房改造,由于本身空间的局限,可能已没有更多的地方考虑钢瓶间。 c、钢瓶间的出口需直通疏散走道或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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