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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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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哪种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金属氢化物火灾。

2016年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P236,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适用灭火:电气火灾,液體表层火灾事故或可熔融的固态火灾事故,固态表层火灾事故;救火前可断开气动阀门的气体火灾事故。本系统不可用以灭火以下化学物质的火灾事故:含还原剂的有机化学工艺品及化合物,如硝化反应化学纤维、硝酸钠等;开朗金属材料,如钾、钠、镁、钛、铬、铀等;金属材料氢化物,如氰化钾、氰化钠等;能自主溶解的化合物,如双氧水等。

七氟丙烷(HFC-227ea、FM-200)是没有颜色、无气味、不导电性、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具备清理、微毒、电介电强度好,救火高效率的特性,非常是它对大气层无毁坏,在空气中的残余時间较为短,其环境保护特性显著好于卤代烷,是迄今为止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较为取得成功的一种气体灭火剂,被觉得是取代卤代烷1301、1211的最理想化的产品之一。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